前陣子參加了出版講座,覺得每一個創作者都好有才華,大家透過各種型態持續書寫,讓自己的創作被看見,看著他們在臺上侃侃而談分享的模樣,讓我受益良多,自覺還有好多需要付出的學習跟努力。
好多人問怎麼確定自己喜歡這件事情呢?
我想表述的信念,只有一個,如果真的喜歡這件事情,無論失敗多少次都願意重來,喜歡的事情裡頭也一定包括痛苦的過程,不會只有光鮮亮麗的事情(何況在成功之前,你可能要投入的是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看不到時間的盡頭)如果你能夠在知曉痛苦的狀況下,還不斷經歷它,那麼我想就是真的喜歡了。
若一生能找到想要堅持的事物,真的非常幸運。
#20200907 #92 #繭與日常